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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6.01)、“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30):

  (一)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晶山源新一代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6.01),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晶山源新一代香芋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30),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1〕220924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主要是该企业上述产品使用新配方,未对上述产品的营养标签进行修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分别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经销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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