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6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望牛墩健球日用品便利店(经营者:杨文魁)经营的“黄豆芽”农产品:
(一)东莞市望牛墩健球日用品便利店(经营者:杨文魁)经营的“黄豆芽”农产品,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在现场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没有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黄豆芽””。经调查,当事人共进货上述“黄豆芽”3.5 kg,销售了3.5kg(含抽样检验1.8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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