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联合镇工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应急分局于二○二○年七月三十日对东莞市望牛墩镇中联路对一辆粤N·VA279面包车进行检查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粤N·VA279面包车里有一个油罐和一台加油机, 油桶内存有疑似汽油0.37吨,我局依法扣押上述疑似汽油。
案发后,上述被扣物品的当事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因此,我局依法公告告知,上述被查扣物品的当事人请于2020年11月9日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并认领相关财物。如果至公告期满,当事人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也未到我局认领相关财物,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将会将上述财物作为无人认领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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