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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莞城最高奖励20万元

  9月13日,东莞莞城正式对外公布《莞城街道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对象、怎么举报、举报奖励标准原则等进行了清晰的说明。其中指出,“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据介绍,莞城此举是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在建筑工程、交通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势力;从事涉“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的活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破坏一方秩序的“地下执法队”;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等;黑导游、高薪引诱招募等及由其引发的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办法》指出,对举报线索的审核认定由案件侦办机关负责,按照“谁受理、谁回告”原则,受理举报的部门在收到案件侦办机关的审核认定反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认定结果回告举报人,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举报,根据案件侦办机关的认定,及时兑现举报人奖金,秘密发放举报奖金。

  根据“举报奖励标准”,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见习记者/刘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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